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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金华市分公司永康观星台一体化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27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金华市分公司永康观星台一体化施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金华市分公司永康观星台一体化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BX-2023-06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永康观星台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土建施工等)及亮化物资(包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1.6 采购预算:含税总预算175.96万元,其中施工部分含税预算为155.49万元,物资部分含税预算为20.47万元,本项目以施工费预算金额+物资部分中选金额作为合同金额上限。

1.7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中选份额100%。

1.9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施工部分折扣(非OFF)报价最高限价为100%,物资部分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物资部分分项报价表,参选人任一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永康观星台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土建施工等)及亮化物资(包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项目施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3项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5保修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次日起3年。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本项目钢结构工程相关施工允许分包。

若参选人对本项目钢结构工程相关施工进行分包,则参选人无需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但须在应答文件中承诺分包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需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参选人中选资格。

3.4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土建施工类】。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 三类安管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①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员应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9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3)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否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得与特种作业人员复用,否则特种作业人员不予认可。

本项目钢结构工程相关施工允许分包。若参选人对本项目钢结构工程相关施工进行分包,则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承诺分包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类安管人员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需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参选人中选资格。

3.7 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采购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 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9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金华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1228日至202412】(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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