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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重庆铁塔-两江2023年静态交通系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28

比选公告

重庆铁塔-两江2023年静态交通系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两江2023年静态交通系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CQTTBX202308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自筹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静态交通系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金额预估不含税金额396226.42元(税率6%),合计含税420000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组件:等保三级组件(出门防火墙、终端安全软件、堡垒机、日志审计、备份、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态势感知平台),配套服务 (专享服务、安全基线)

2.安全云托管:1、日常5*8H主动响应服务;2、定期提供安全检查报告:月报,季度报;3、日常沟通通道:专属管家-安全专家;4、定期安全策略检查与配置;5、定期业务安全健康检查;6、数据丢失后协助恢复;7、威胁鉴定;8、安全策略持续调优;9、威胁事件处置;10、威胁情报的通告与加固;11、重大事件应急 7*24 响应服务;12、应急故障7*24 修复保障服务;13、云防护失败后的静态交通系统平台入侵防范及监测;14、云防护失败后的静态交通系统平台数据防篡改;15、静态交通系统平台的病毒防护;16、静态交通系统平台的数

据接入系统安全监测:17、静态交通系统平台的威胁鉴定。

3.等保评测及通管局定级备案: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出具的等保三级测评报告及定级备案符合性测试。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注:“■”代表适用/选择该选项   “□”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选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比选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网络安全服务期限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公司静态交通系统平台终验通过并正式上线运行后 3 年。

2.3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类似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服务项目(类似项目范围:网络安全服务、平台开发、软件系统运维)业绩,【至少提供1份业绩合同且提供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服务或材料或设备名称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等;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一订单+该订单对应的任一发票”佐证)。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4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审查相关承诺。

3.1.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须提供《参选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3.2参选人不得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3.3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参选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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