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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2023年中国铁塔昌吉分公司玛纳斯北部荒漠公益林防火预警监测项目二次
2024-01-02

2023年中国铁塔昌吉分公司玛纳斯北部荒漠公益林防火预警监测项目二次  比选公告

2023年中国铁塔昌吉分公司玛纳斯北部荒漠公益林防火预警监测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年中国铁塔昌吉分公司玛纳斯北部荒漠公益林防火预警监测项目二次(ZJZB-2023-22881(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023年中国铁塔昌吉分公司玛纳斯北部荒漠公益林防火预警监测项目二次。预估采购金额170.6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序号

预估规模(含税)

资本性支出

成本性支出

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

实施地域

1

170.6万元

765160元

940840元

100%

1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


★注:本项目整体划分1标段,项目包含成本性费用和资本性费用,因铁塔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成本性费用和资本性费用需分别签订协议,又因第三方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规则限制,需将资本费用与成本费用分别设置标段,故在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分为2个标段,实际以1个标段为准。具体划分详见上表。潜在参选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文件获取时须同时获取成本和资本两个标段的文件,递交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成本标段与资本标段,且递交同一份参选文件,如不一致时以成本标段为准,结果以成本标段的评审结果为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视屏监控系统、指挥调度中心的硬件设备(存储配套、大屏配套、中央控制系统、指挥扩音系统、会议室修缮、荒漠管护站配套)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测、数据传输服务、网络及安防服务安装与调测、综合技术保障服务。

2.2、实施地域: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

2.3、计划工期:收到甲方订单后,15天之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20天之内安装完毕。

2.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2.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8、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铁塔新疆分公司一体业务及两翼业务。

2.9、结算方式:本项目区公司签订合同,由地市分公司履行并结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有效的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相对应的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须提供①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应答人一致);②提供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拟派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员工,须同时提供参选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以及拟派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③提供人员2023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拟派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④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5.备案要求:参选人(疆外企业)须承诺在中选后及时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进行报备,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进行相应登记备案手续。在项目开工前未按时进行登记备案,则从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未按要求对登记备案进行整改的,则纳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黑名单。

3.6.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监控系统建设或系统集成)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框架协议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技术文档、乙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2)同时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提供的发票扫描件文件格式应为单独的图片(每张发票一张图片)。

(3)每个合同/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4)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开具的同类业绩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发票须备注合同号或合同名称,如无,则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缺失或未与业绩对应的视为无效业绩。   

3.7.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被“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8.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3.1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须提供承诺函。

3.12.其他否决参选情形

(1)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平台的各参选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无关联关系或未提供说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9时 00 分至 2024年01月05日2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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