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 2024年深圳数智土建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数智),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E02517。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预算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 预算费用(含6%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 服务地点 |
2024年深圳数智土建设计服务框架采购 | CP01718 设计 | 50.00 |
53.00
| 深圳市 |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设计周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数智土建设计服务框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新建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空调系统、装修土建改造、水气消防、给排水改造等的设计工作(含资源分册编制、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参选将予以否决。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级别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装修类的相关设计经验累计完成50万元或以上金额。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须至少配备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设计工作经验。
(2)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
(3)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并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列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项目参选人需要提交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图。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6)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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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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