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合川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水质委外定点监测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合川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水质委外定点监测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合川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服务范围:根据《自行监测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生产经营计划水质环保工作计划,将2024年废水中7项重金属指标+12项常规指标、污泥、废气、噪声等委托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具体指标项和监测频率见服务清单:服务清单
序号 | 监测项目 (含采样及监测) | 监测点位 | 监测 | 周期 | 次数 | 备注 | |
频次 | |||||||
1 | 有组织废气 | 氨 | 1 | 1 | 次/半年 | 2 | 别凡溪泵站 |
硫化氢 | |||||||
臭气浓度 | |||||||
2 | 无组织废气 | 氨 | 3 | 1 | 次/半年 | 2 | |
硫化氢 | |||||||
臭气浓度 | |||||||
甲烷 | 3 | 1 | 次/年 | 1 | |||
3 | 废水 | 总氮 | 1 | 1 | 次/月 | 12 | |
总磷 | |||||||
氨氮 | |||||||
悬浮物 | |||||||
粪大肠 | |||||||
菌群 | |||||||
色度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化学需氧量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动植物油类 | |||||||
石油类 | |||||||
pH | |||||||
总汞 | 1 | 1 | 次/季度 | 4 | |||
总铬 | |||||||
总镉 | |||||||
六价铬 | |||||||
总砷 | |||||||
总铅 | |||||||
烷基汞 | 1 | 1 | 次/半年 | 2 | |||
4 | 废水在线比对 | 化学需氧量 | 1 | 1 | 次/季度 | 4 | |
氨氮 | |||||||
总氮 | |||||||
总磷 | |||||||
pH | |||||||
5 | 噪声 | 厂界噪声 | 4 | 1 | 次/季度 | 4 | |
6 | 污泥 | PH、含水率、汞、砷、铬、铜、锌、镉、镍、矿物油 | 1 | 1 | 次/半年 | 2 | |
2.2、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重庆市合川排水有限公司厂区和别凡溪泵站,365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3比选申请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提供截图信息。
3.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5)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比选申请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比选申请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比选申请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比选申请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受到任何环保行政处罚(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比选申请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3)比选申请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比选申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申请人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比选申请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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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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