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服务内容: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重庆泽渝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计132名员工(其中含4名退休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其中,40岁以下为101人,标准为1500元/人;40岁及以上为31人,标准为2000元/人。实际体检人数及名单以合同签订为准。
2.2、服务时间/期限:2024年4月31日前完成全体员工健康体检(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本次体检不组织集中体检,由员工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2.3、服务价格及结算方式:比选人实际支付费用=1500元×40岁以下员工人数+2000元×40岁以上员工人数,实际体检人数及名单以合同签订为准。
开票方式及金额:
(1)此项目比选完成后,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2)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开票金额:1500*47人,2000*21人(实际金额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重庆泽渝建材有限公司,预计开票金额:1500*11人、2000*4人(实际金额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开票金额:1500*43人、2000*6人(实际金额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备注:(一)和(二)的费用合并开票,开票单位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的费用单独开票,开票单位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比选人的职工在体检时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项目。
2.4、服务地点:合同签订的重庆主城区公立三甲综合医院。
2.5、服务成果要求:
(1)完成所有参检员工的体检,并出具个体体检报告和总体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报告请在报告封面备注公司及所属部门)。
(2)体检满意度>95%;无有效投诉事件,无体检差错。
(3)评估统计报告:院方需在员工体检结束后出具健康综合分析报告及统计报告。体检完成后,须在报告中出具健康指导意见,有专业医务人员为职工解读体检报告。
2.6、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1)临床检查质量:严格按照体检技术操作规范查体;认真询问病史;坚持三查五核对防止差错发生;重大阳性体症发现报告及时。
(2)医技检查质量:数据采集、传输或录入无误,体检数据安全可靠。
(3)体检报告质量:各科检查记录客观、真实、准确、规范;报告各栏目填定清楚、完整、准确、无漏项、无涂改;体检报告制作整洁、无错漏页;由体检医院每月统一寄送一次报告至我司综合管理部,特殊情况员工可自行到医院登记领取。
(4)服务质量:服务规范,解答耐心,环境洁净,设施齐全;体检客人检查保护措施到位;导检工作到位,体检现场秩序井然。
(5)体检报告准确及时:在完成体检后,正常三个工作日出电子报告;7个工作日即可出具纸制体检报告,纸制报告核对准确无误后密封保存。
(6)体检信息严格保密:对所有与客户隐私相关的信息资料实行严格保密,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7)复查:员工体检结果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需复查,院方需及时通知员工本人或告知我司经办人员通知员工进行复查。
2.7、比选申请人须在提供必须体检项目的基础上,提供比选申请文件中自行报送的额外免费体检服务项目(必须体检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比选申请人须为重庆主城区内公立三甲综合医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3比选申请人须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甲方证明材料中注明实施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位100人以上或合同价格为10万元以上的类似体检服务项目1个(含)及以上。(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4比选申请人应持续经营1年以上,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执业医疗许可证若有换证,应附之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证明持续经营1年以上,无相关不良体检事件发生,无严重违约及项目质量问题,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5比选申请人须承诺除提供必须体检项目外,免费提供比选申请文件中所列明的额外体检服务项目。(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6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比选人的职工在体检时可根据自身需求调换项目,差价由职工自行补足且享受与公司同等优惠折扣。(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7比选申请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申请,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10月、11月、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4)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 1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10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3月5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比选申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比选申请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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