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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4月阳极残极销售-三标段项目公告
2024-03-07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2月阳极残极销售-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05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2月阳极残极销售-三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05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销售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2月阳极残极销售-三标段

2.2项目概况: 为保证阳极组装生产正常运行,提升安全环保管理及现场管理水平,需及时清运生产现场阳极残极并进行销售。

2.3项目地点: 包铝电解二厂

2.4招标范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清运并销售包铝电解二厂(预计产生量:包铝电解二厂2250吨/月)生产现场阳极残极,实际结算数量以包铝及华云过磅数量为准;大块、粉料混合,以现场实物为准。

  本次招标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2月阳极残极销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即:一标段、二标段和三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当投标人在一标段排名第一时,另两个标段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当同一投标人在除一标段之外的二标段、三标段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以二标段优先,三标段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碳素制品生产企业、铜冶炼生产企业或贸易商,贸易商需具备炭素石墨制品分选或固体废物处理的能力,提供与下游需求生产企业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涉阳极残极下游稳定流向承诺书;

3.2投标人必须响应“阳极残极不落地”的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3.3提货前需预付足额货款,方可办理提货,货款形式为银行现汇转账(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3-8 9:00至  2024-3-1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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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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