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第三方资金来源)施工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第三方资金来源)施工服务供应商比选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B03884。项目资金为第三方出资,属于外单位出资迁改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本次比选适用范围:本次比选结果适用于管线迁改及恢复施工服务(第三方资金来源)。
1.2 本项目为供应商入围,只有取得入围资格的参选人才可参与后续具体管线迁改及恢复施工服务项目,后续具体管线迁改及恢复施工服务项目将对取得入围资格的参选人进行邀请比选。
1.3 合作周期:选取的施工单位不超过12家,合作时间从比选结果下达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a)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参选人须同时具备有效资质如下: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通信管线工程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
(b)具有满足条件(a)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具体订单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必须在1个小时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参选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参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6参选保证金: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账户转出,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审查方法: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参选文件符合性检查,符合要求的参选将进入商务技术的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12名参选人作为入围供应商,如有与最后排名供应商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业绩金额较高的供应商。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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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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