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募项目为2020年绵阳联通招募引入第三方塔杆资源租赁服务合作单位项目,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因第一次公开招募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募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募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募引入第三方塔杆资源租赁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100万元。
1.2 采购内容
引入第三方塔杆资源租赁服务合作单位。
1.3 ★本项目租赁服务价格要求 。
1.3.1、塔杆类产品
基站塔杆类产品租金不高于现有铁塔公司同类产品标准价格64%(四川联通其它分公司前期通过招标方式引入的三方铁塔执行价格为铁塔标准价格的64%),基准价不高于当地铁塔公司标准。如果有其他运营商共享,应按中国铁塔公司相应的共享折扣再次打折,折扣不低于以下标准:两家共享,首家60%、第二家64%;三家共享首家55%%、第二家60%折、第三家64%。
1.3.2、室分建设、场地租用等非标产品
室分建设、场地租用价格按实际情况按订单一站一签,但订单取费价格不高于铁塔公司相同产品同期订单价格。
1.3.3、电力引入费用
按照不高于铁塔公司现有取费标准执行。
1.3.4、维护费用
租赁塔杆类产品由三方源租赁公司负责建设和后续维护,维护模式和界面与现有铁塔公司保持一致,按照维护费用不高于、维护质量不低于铁塔同类产品同期费用的原则执行。房租和电费按铁塔公司透传结算模式执行(转供电电价原则上不高于联通标准:1.1元/度)。
申请人申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发票开具要求:申请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3)、服务能力要求:申请人须在四川省内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或常驻机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证明,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在各中标地市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资质要求:
a.三方塔杆资源权属必须为三方公司自有,申请人需提供产权证明承诺书(项目执行时查验原件,如:政府规划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并提供塔体建设合同站点清单等证明材料);
b.申请人提供的塔桅、站址机房和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的建设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c.申请人需同意转供电电价原则上不高于联通标准:1.1元/度。
d.申请人需同意如遇到站址被拆迁,除市政拆迁等不可抗拒因素外,积极协调在3个月内原址附近恢复,如拆迁涉及赔偿的,应补偿设备、光缆等搬迁费用,如站点无法恢复的,应退还租赁期内剩余租金(按天计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人员(包括文件购买人、授权代表等)实施业务全面禁入,不得参加四川联通的招募活动。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
3.1招募文件获取阶段不足3家,本次招募失败,重新发起招募。
3.2递交申请文件不足3家,本次招募失败,重新发起招募。
3.3初步审查合格人数量<3家,本次招募失败,重新发起招募。
3.4当初步审查合格人数量=3家,不进行详细评审,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单位直接入围;
3.5初步审查合格人数量>3家,按照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入围。(评审得分相等时,优先选择类似案例合同累计金额较高者;若合同累计金额也出现一致,由招募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小组自行确定。)
4. 招募文件获取
4.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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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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