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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项目项目公告
2024-03-20

比选公告

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2.1项目主要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与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须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合格且成功备案,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2.2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到期情况

《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4月2日完成备案,于2024年4月6日备案到期。2024年内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无重大变化。

2.3、项目实施地点:东城污水处理厂

2.4、项目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

2.5、技术要求

(1)参照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通知》(渝 [2015]262号)

《重庆市突发事件风险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2)根据东城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在原风评的基础上,调查、分析各风险单元变化情况;在最新风评报告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核实、补充、完善。

(3)编制要求:

风险评估报告修订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等最新规定进行编制,新编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等最新规定要求进行编制。

应急预案修订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等最新规定重新构建报告整体框架,并将核实之后的各类基础信息填充其中,重新进行分析、阐述。特别对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方式部分,根据现场考察和与招标人的交流结果,妥善措辞、描述,以求达到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与真实性。新编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等最新规定要求进行编制。

成果提交:《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风险评估报告》和《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2套,相应电子文档及数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比选人可根据比选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资格要求,但不得违背相关监督部门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限价

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2.3万元(贰万叁仟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5、低价风险担保(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采用):

5.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比选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单位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5.2中标单位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①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②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倍;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中标单位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④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⑤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

⑥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14天内退还。

6、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包干总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7、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关联关系查询截图

(6)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8.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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