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部所需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1、项目概况: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为Ⅰ等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0年,是浙江省“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承担防洪排涝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的工程任务。本工程北起余杭塘河与九曲洋港交汇处,经过西溪湿地三期,南至钱塘江九溪段。通过骨干河道将涝水汇至工程进口竖井处,排涝深隧全长17.94km,主隧洞衬后直径11m,隧洞底高程约-55m。排涝流量300m3/s。
我公司中标承建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北段工程,主要包含北段输水隧洞、河道补偿工程。其中北段输水隧洞自九曲洋港进水口竖井至顾家桥港进水口竖井,开挖洞径约12.15m,衬后洞径10.5m;隧洞总长度约5.08km,采用土压平衡盾构施工。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部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 | 吨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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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 42.5 | 吨 | 6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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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 42.5 R | 吨 | 7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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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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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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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竞标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品牌一致,否则采购方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若确因厂家原因(技改、停产等)不能供货,投标人必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批准更换生产厂家并征得书面批准方可。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第一工程公司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部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
6.2以上标准均有新标准时以最新标准为准。
6.3 根据本工程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水泥品牌为:钱江、钱潮、三狮、尖峰、南方、海螺或同档次及以上,若投标人投标水泥品牌在钱江、钱潮、三狮、尖峰、南方、海螺品牌之外,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取得项目业主认可的书面文件,未取得业主认可的品牌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包含标的物),提供近三年竞标响应产品取得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盖有鲜章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商证明或与厂家签订的长期供应合同)。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提供2021年至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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