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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场口33号路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ZJZT-2024-11757]-比选公告
2024-05-0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场口33号路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场口33号路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场口33号路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4-1175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场口33号路智能交通所需的交通监控设备及预埋管线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15.27万元(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35132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场口33号路智能交通所需的交通监控设备及预埋管线等

2.2交货期:订单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3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5质保期:3年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应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参选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应答;制造商为母公司,参选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参选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应答的,也视为制造商应答。

1)参选人须是 “监控球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 “监控球机”为参选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针对 “监控球机”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2)“监控球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均将被否决。

3)“监控球机”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均将被否决。

3.4 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杭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 安装要求:本项目包含安装施工,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和人员要求或承诺安装服务商具备以下资质和人员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4)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5)配置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安装部分由参选人自行实施的应提供上述资质和人员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安装部分由专业安装服务商实施的应承诺安装服务商具备上述资质和人员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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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08日23时30分至2024年05月11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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