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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东城污水处理厂增设应急次氯酸钠储罐项目项目公告
2024-05-15

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东城污水处理厂增设应急次氯酸钠储罐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东城污水处理厂增设应急次氯酸钠储罐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设施维修项目进行邀请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东城污水处理厂增设应急次氯酸钠储罐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增设10吨次氯酸钠储药罐一个、5吨次氯酸钠储药罐两个及附属配套设施安装。

2.2工期: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备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3投标人接到质量报修通知后,应在 2 小时内作出响应,在 4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监理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应在 1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该安装项目工作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材料、耗材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完工,质保期:12个月。

6.服务地点:重庆市南川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厂、东城厂)。

7.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2.1万元(贰万壹仟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7.1、本项目为单价包干,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中的一切费用。

8、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分项报价表

(4)营业执照

(5)承诺书

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9.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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