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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码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4-05-30

海南码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南码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名称
海南码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批复的可研报告方案,项目在综合楼附近新建车棚1座,利用新建车棚、8A车间、7B车间、7A车间、6B料棚、6A-2车间、6A-1车间、6B车间共8处建构筑物设置光伏系统。光伏发电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575.2k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3940kW(逆变器容量之和),共采用6880块标准功率665Wp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分别在综合楼车棚附近设置10kV 630kVA箱变,在8A车间、7B车间、7A车间区域设置一台10kV 2500kVA箱变,在6B料棚、6A-2车间、6A-1车间、6B车间区域设置设置一台10kV 2000kVA箱变,3台箱变分别通过10kV高压电缆分别接入4#变电所附近的室外光伏一二次预制舱内的光伏进线柜,在光伏一二次预制舱10kV汇集后统一接入既有4#变电所新增的10kV光伏并网开关柜与4#变电所10kV母线相连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中压并网形式接入厂区配电系统。码头自消纳本项目光伏年电量比例约为78.8%,光伏上网电量年比例约为21.2%。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为12300.59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75.41h。第一年的年发电量为527.55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53.06h。光伏电站25 年平均年发电量为492.02万kWh。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南码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GC-GK-617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光伏发电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575.2k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3940kW(逆变器容量之和),共采用6880块标准功率665Wp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分别在综合楼车棚附近设置10kV 630kVA箱变,在8A车间、7B车间、7A车间区域设置一台10kV 2500kVA箱变,在6B料棚、6A-2车间、6A-1车间、6B车间区域设置设置一台10kV 2000kVA箱变,3台箱变分别通过10kV高压电缆分别接入4#变电所附近的室外光伏一二次预制舱内的光伏进线柜,在光伏一二次预制舱10kV汇集后统一接入既有4#变电所新增的10kV光伏并网开关柜与4#变电所10kV母线相连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中压并网形式接入厂区配电系统。码头自消纳本项目光伏年电量比例约为78.8%,光伏上网电量年比例约为21.2%。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为12300.59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75.41h。第一年的年发电量为527.55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53.06h。光伏电站25 年平均年发电量为492.02万kW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计划工期:11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承包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办、运输、装卸、保管、安装、基建建造及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调试、并网验收、消缺、合规手续办理(防雷、消防、电表校验、工程报建等)、培训、机械完工验收、试运行直至工程移交生产最终交付。(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由招标人采购)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照。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1)负责设计的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b、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2)负责施工的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b、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质;c、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d、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竣工验收业绩,且上述单个合同的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竣工验收材料(或完工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盖章)、合同金额、工程主要内容【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及竣工验收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备注:a、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是联合体业绩的施工内容的承担方,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联合体协议。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投标人还需提供该年度协议下的1项及以上的订单,每一项订单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视为一项合格业绩,多项定单视为多项业绩。c、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4.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一级),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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