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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沙田污水处理厂2024年有害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公告
2024-06-12

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沙田污水处理厂2024年有害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沙田污水处理厂2024年有害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沙田污水处理厂2024年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主要内容为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通过科学综合防制方法,将厂内的鼠、蟑螂、蚊蝇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创造健康、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2防制范围:沙田污水处理厂区全范围,共计43782㎡,驱蛇点数200个。

2.3服务期限:12个月。

2.4服务地点:沙田污水处理厂(重庆市沙坪坝区青龙庙镇团歇路)。

2.5频次要求:5-10月,每周至少提供1次技术服务,遇密度增高,每周增加到2次,11月至次年4月,每月至少提供2次技术服务。

2.6服务其他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备有效的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A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机动背负式喷雾器、热力烟雾机、手推式高压动力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消杀用工作车辆等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3.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有害生物防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5投标人需满足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条款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予以废标处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药品如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编号

药品名称

用途

主要技术参数

1

溴敌隆毒饵

灭鼠

1、有效成份:0.005%溴敌隆

2、剂型:饵剂

2

氯菊·四氟醚

灭蚊蝇

有效成分:≧3%氯菊·四氟醚菊酯 (复配制剂)

剂型:水乳剂或乳油

3

氯菊·烯丙菊

灭蟑螂

1、有效成分:≧15%氯菊酯·S-生物烯丙菊脂

2、剂型:水乳剂或乳油

杜绝使用来源不明无“三证”或质量不稳定的卫生杀虫剂,确保灭效和人等各项安全、符合环保的有关要求。必须提供以上主要药品厂商的有效“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书、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和厂家出具的药物质量保证书。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由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0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6月12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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