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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CEPC平台生活楼集中空调采办
2024-06-18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CEPC平台生活楼集中空调采办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CEPC平台生活楼集中空调采办
工程项目名称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CEPC平台生活楼集中空调采办
项目概况
用于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CEPC平台生活楼集中空调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CEPC平台生活楼集中空调采办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3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 1月15日前交货
交货数量
制冷装置2台、空气处理装置8台、冷却水泵橇块1个,风管加热器5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1)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集中空调合同(海水冷却机组,空调制冷量≥400kW/台)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按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空调制冷量)、供货数量 和2)到货验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 体系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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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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