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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李渡厂洪武溪泵站配电柜元器件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2024-06-21

涪陵李渡厂洪武溪泵站配电柜元器件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李渡厂洪武溪泵站配电柜元器件维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洪武溪泵站配电柜元器件提供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选型、供货、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等全部内容。最高限价总价23071.00元。超过此限价总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2.2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断路器

400A/3300

1

2

断路器

100A/3300

5

3

电力仪表

PD180E

5

4

电流互感器

LMK0.66

12

5

变频器

18.5KW

1

6

变频器

15KW

1

7

交流接触器

LC1D25

1

8

电动执行器

DN63

1

9

中间继电器

RXM2LB2BD

12

10

端子

UK-6

260

11

温控仪

TG5001

1

12

轴流风机(带罩)

9804

2

13

转换开关

LW12

1

14

按钮

XB5

10

15

铜排

MTY

KG

30

16

铜线

BVR2.5mm2

2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根据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方应按业主要求无条件按时送达现场。

2.4服务期:10个日历天。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质量保证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从2021年6月18日至今单个业绩不低于1.00万元类似业绩一个,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3-5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6月21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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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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