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森林防火及秸秆禁烧热成像摄像头采购项目”(ZZTT-2020-015)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根据森林防火及秸秆禁烧项目发展需要,计划采购24台双模式热成像云台摄像机及监控管理平台服务。
1.2预算金额:96万元(含税)。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采购,供应商收到需求后10日内完成供货。
1.5质量要求:设备满足技术文件所确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1.6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36个月。
1.7服务地点:枣庄铁塔。
1.8标段划分/份额分配: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综合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为中选人。
二、★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供应商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证明材料及供承诺函)。
2.3供应商应为产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公章,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应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由评审委员会选取2名中选候选人,采购人确定第1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注:合格供应商数量为N,若N≥3,则按名次选取1名中选人;若N<3,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若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合格供应商数量仍然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选取1名中选人,若出现此情形以本条规定为准。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0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单项评审内容得分,择优推选中选候选人。
五、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3日至2020年06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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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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