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0至2021年能源经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0至2021年能源经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0至2021年能源经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1.2项目概况:为保障2020-2021年能源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我部拟对2020-2021年能源经营施工服务进行采购,主要包含能源经营项目下充电、备电、换电三个大类涉及到的施工内容,具体施工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报价表模板。
1.3项目预算:预估不含税36000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以上金额仅为不含税预估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不保证使用完此不含税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成交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1.4标段或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标段内成交份额占比 | 不含税成交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第一成交人 | 22.00% | 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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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成交人 | 21.00% | 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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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成交人 | 20.00%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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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成交人 | 19.00% | 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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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成交人 | 18.00%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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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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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或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下次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或至总部、省公司组织该类产品的集中认证结束且实现省、分公司在线订单采购的时点自然终止。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将本合同产品全部或部分纳入集中采购并公布采购结果,则采购方将全部或部分终止本项目框架合同的执行。
1.6施工期(工期):满足采购方要求。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应答人资格如下: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供应商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控股及管理关系:竞谈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谈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 信誉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截图,要求均无异常情况或异常情况已处理
4.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提供自2017年至谈判当日在全国范围内的至少1个与外市电施工承包或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的相关项目经验,单个项目承包规模(即合同金额)须在1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5.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6.供应商拟任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无法确定是否在有效期内,该证书不予认可。且同时提供2020年1月至今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申请单位,社保未标示或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7.联合体申请: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的谈判申请。
8.竞谈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谈判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谈判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谈判申请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记录或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将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4、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谈判文件。具体如下:
4.1.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09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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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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