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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7年选定采购代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4-07-19
项目公告


受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通过公开询比采购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7年选定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024)贸采第55号

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B-15-04D-2024-D-E14874

3.  项目名称: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7年选定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4.  项目性质:企业询比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采购代理服务单位3家,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目前正在提供服务的采购代理服务单位错开服务合同期限,保证采购代理工作有序滚动、无缝衔接,拟增选3家采购代理服务单位,服务期3年,预计采购金额为30万元,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人直接支付费用的预算金额,有需要时据实结算,采购项目实施实际产生的采购代理费用还包括由中标人或中选人支付部分。2024年上半年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的采购项目总计约为50个,具体要求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六部分合同文本》。

备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下有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公司,如上述公司有业务需求,可以参照本项目最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按照同样的响应报价或双方商定价格(不高于响应报价)与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签订委托采购合同。

(2)服务期限: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3)合同签订方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采购方将对采购代理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按照合同附件3结合日常具体项目评价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为A或B的续签第二或第三期合同,否则采购代理单位服务资格提前终止。

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2条作出的处罚。

3.供应商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事故等问题。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目前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正在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响应。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已按要求办理响应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17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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