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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4年度互联网经营项目外包服务项目[HBXT-2024-12174]-比选公告
2024-07-2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4年度互联网经营项目外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4年度互联网经营项目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217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生态业务发展,紧盯互联网生态BD收入(创造性收入),移动用户发展等指标,全面提升线上互联网业务的营销能力全面指标任务。本项目含税预算约280.90元,税率6%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负责利用自有和社会渠道进行线上业务创新型触点拓展,组织开展移动号卡及宽带类业务的销售;

1.2.2负责接应全省新装类业务在各个线上触点的加载工作;负责线上移动用户、宽带用户维系;协调资源、梳理流程,保障线上新装类业务的销售落地。

1.2.3负责线上创新型触点拓展,承接省公司和中心下达的移动宽带发展目标和创新性收入目标,利用自有和社会电子渠道,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卡的销售。支持用户激活环节自主选号模式。

1.2.4负责本地互联网头部、腰部触点的拓展,自营和支撑赋能分公司以流量置换、权益联名、直播合作、佣金等多种方式与本地公众号、网络达人及各种社群合作,发展移动号卡。

1.2.5负责抖音矩阵运营支撑:组建全省抖音矩阵,通过培学带练,支撑分公司核心厅、社区、商圈、农村条线厅店通过抖音进行短视频、直播引流,为厅店线下导流。

服务量预计

序号

服务内容

预估量

1

互联网生态BD收入(创造性收入)

8596.20

2

移动用户发展

41000户

3

宽带用户发展

2100户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月31日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不含税价限价265.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2217时00分至2024年0724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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