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团体意外险统保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团体意外险统保项目】(比选编号:【FJZT-2023-11875】),比选人为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比选项目,预估规模:616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集中比选合同有效期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 年,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可自动续期 1 年;最长不超过3年。
本次比选内容如下:
序号 | 参保对象 | 投保金额 元/人/年 | 投保险种 | 保额赔付基准价(元) | 预估参保人数 |
1 | 普通员工 | 300 | 死亡伤残 | 720000 | 1000人 |
意外门诊 | 100000 | ||||
住院津贴 | 200 | ||||
2 | 外勤员工 | 400 | 死亡伤残 | 930000 | 340人 |
意外门诊 | 130000 | ||||
住院津贴 | 200 | ||||
3 | 个体工商户 | 500 | 死亡伤残 | 1100000 | 360人 |
意外门诊 | 160000 | ||||
住院津贴 | 200 | ||||
注:实际参保人数以合同签订时所提供数据为准。 | |||||
1.2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数量为【2】个,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份额比例为100%,中选人份额=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选人份额比例。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保险业务。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比选人终止合作的;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干扰采购工作秩序、获取(含试图获取)采购保密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的。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为比选人的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
(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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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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