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尕沟隧道段)
设备材料(第三次)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国道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尕沟隧道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尕沟隧道段)设备材料(第三次)采购。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国道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尕沟隧道段)设备材料采购,要求与指标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标包各一家。
2.1采购范围与标包划分: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规范 | 备注 |
包15 | 过桥托架、管箱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设备需求一览表 | |
包19 | 杆件 | ||
包20 | 机箱 | ||
包21 | 紧急电话 | ||
包22 | 火探 | ||
包25 | 太阳能 | ||
包28 | 12米路灯 |
2.2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
2.3交货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需求且验收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具有功能及用途相近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本项目设备产品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处理,对同一品牌同型号设备,如不同代理商同时获得制造商授权,或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供应商可参加上述任意3个标包的询比采购,且允许中标的个数为1个。
3.7已经在本项目包13、包14、包16、包17、包18、包23、包24、包26、包27第一次询比采购中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谢绝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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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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