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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办公区域搬迁装修项目项目公告
2024-08-27

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办公区域搬迁装修项目(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办公区域搬迁装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项目概况: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根据计划拟将办公区域搬迁到污水厂综合楼三楼。由于三楼原为检测中心检测试验用房,不符合办公用房要求和需求,且装修时间久远,墙面、吊顶损坏严重,须进行装修及整改。装修范围主要包括综合楼三楼左幅走廊及除配药间外的九个房间,装修内容主要包括原装饰拆除、墙面处理、吊顶拆除安装、走廊及房间地面处理、门窗拆除安装、办公家具家电采购安装、水电拆除安装等,总体装修面积约300㎡(结算以最终实施面积为准)。2.2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3施工时间及费用支付方式:施工开始时间由比选方决定,工期一个月;费用支付方式为投标人整体完工,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后,比选人支付全部费用,履约保证金转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且期间无安全环保及质量问题,比选人无息退还。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章复印件),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在本项目不得相互兼任。具体如下:

①企业负责人(1名)

企业负责人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须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企业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②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应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4月至 2024年06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项目履约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其建安C证、职称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4月至 2024年06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特别说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4、 投标人应承诺自行合法合规施工,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承诺书自拟,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5、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建筑装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6、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若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按中标金额的0.5%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3.7、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涂料为无机抗病毒涂料,且无机抗病毒涂料须满足以下要求:①环保性能:材料甲醛未检出,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执行标准GB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有害物质限量》);②防火性能:材料防火等级必须达到A2级(执行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③抗病毒活性率:材料抗甲型流感病毒H3N2>99.9%,肠道病毒71型99.3%,(执行标准I0S21702:2019《国际抗病毒检验标准》);④抗菌防霉:材料抗菌防霉:I级>99.9%,涵盖2种及以上的菌群(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执行标准HG/T 3950—2007《抗菌涂料检测标准》);⑤二氧化碳浓度去除率:材料二氧化碳浓度去除率,2小时达到45.3%(执行标准QB/T2761-2006《室内空气净化效果测定方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提供后期装修过程中使用涂料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由具有CNAS和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并加盖涂料生产厂家公章)

3.8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截图信息加盖投标人鲜章)。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 8 月 27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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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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