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换电专用电动车采购项目”(TATT-CG-2020-021)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为了满足换电业务需求,现申请采购换电专用电动车。
1.2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
1.3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1.4质保期: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24个月, 电机、车架等部件保修至少36个月。
1.5供货期:自接收采购订单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二、★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供应商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电动车等相关设备销售经营资质。
2.2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2.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参选,但只能接受原厂或唯一经销商参选,不接受两家单位提供同一厂家设备参选,经销商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复印件),原厂商须提供产品原制造商承诺函。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参选。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4.1本项目选取一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设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4.2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4.3若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公开比选。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供应商数量仍然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供应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
(2)如供应商数量大于1,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供应商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并由评审委员会与该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在进行价格谈判前,评审委员会应先对该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如该供应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本项目做谈判失败处理。
(4)如供应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0家时,本项目变更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重新组织采购。
五、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18日09点00分至2020年06月2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