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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老厂出水巴氏计量槽整改项目公告
2024-09-14

巫溪老厂出水巴氏计量槽整改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巫溪老厂出水巴氏计量槽整改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巫溪污水处理厂(老厂)

2.2 项目概况:巫溪污水处理厂老厂现状设计规模为10000m3/d,变化系数为1.60,最大瞬时流量为185L/s。现状巴氏计量槽原设计长度不满足现行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 353一2019)要求,顺直的行近渠槽长度应不小于5倍的行近渠槽宽度,存在计量不准等问题,考虑到现状巴氏计量槽现状位置无改扩建空间,需要对现状巴氏计量槽进行异地新建。

2.3 工作内容:现状厂区主要构筑物在架空层现场无建设空地,拟将新建的巴氏计量槽建在现状构筑物的架空层。


巴氏计量槽选址图

2.4 工期:45日历天。

2.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2.6踏勘:本项目为施工项目,施工过程涉及到相关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等,为保证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踏勘。(联系人:杨老师 1778321832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3投标人在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个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5-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人员要求

3.6.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三级人员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拟投标项目经理近3月(2024年5-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2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拟投标技术负责人近3月(2024年5-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鲜章)

3.6.3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施工现场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投标人承诺按工期要求45日历天完成比选范围工作内容,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9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9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投标人须承诺该项目实施期间均不影响我司生产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也不涉及环保风险。(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9月14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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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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