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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配重管内贸海运服务专有协议
2024-09-18

物流公司配重管内贸海运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配重管内贸海运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配重管内贸海运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投标人负责配重管以海运方式从珠海码头海运至天津码头,及天津码头海运至惠州码头等代理服务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物流公司配重管内贸海运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278/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将配重管以海运方式从启运港海运至目的港,要求办理租船订舱,垫料绑扎加固,海运并办理涉及码头进出港手续等代理服务工作,全数货物需完好无损的运输至目的港。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将配重管以海运方式从启运港海运至目的港,要求办理租船订舱,垫料绑扎加固,海运并办理涉及码头进出港手续等代理服务工作,全数货物需完好无损的运输至目的港。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成的内贸海运服务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业绩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的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服务验收证明文件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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