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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盐酸及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4-09-24

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盐酸及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盐酸及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万盛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吨)

备注

1

盐酸

GB/T 320-2006;

浓度≧31%

211

万盛污水处理厂163T,南桐污水处理厂48T

2

氯酸钠

(固体)

GB/T 1618-2018中

Ⅰ型一等品

66

万盛污水处理厂51T,南桐污水处理厂15T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 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及搬运入库等工作。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买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商务条款的规定。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2.5供货期:1年。(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供货时间为准)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供货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货物名称

投标人性质

认证书

业绩

盐酸、氯酸钠

生产企业

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书复印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盐酸生产企业年度销售量达到150吨,氯酸钠生产企业年度销售量达到45吨(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加盖公章的销量证明,原件备查)。

代理商

或经销商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盐酸年度销售量达到150吨且氯酸钠年度销售量达到45吨(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加盖公章的销量证明,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可提供自身销售业绩,也可提供所代理或经销的生产企业的业绩,提供的生产企业业绩须满足比选文件对生产企业的业绩要求。

4.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销售商对拟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生产企业投标人投标时,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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