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两江三厂溢流控制“一点一策”系统化改造技术方案编制项目公告
2024-10-10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两江三厂溢流控制“一点一策”系统化改造技术方案编制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两江三厂溢流控制“一点一策”系统化改造技术方案编制(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两江三厂溢流控制“一点一策”系统化改造技术方案编制的比选工作。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1)概况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三峡库区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控制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渝建函〔2024〕472号)以及《两江新区溢流控制“一点一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结合《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控制“一点一策”工作指南(试行)》内容,为摸清我司九曲河、水土、悦来三座污水处理厂涉及的4个重点溢流点位的溢流成因,推进溢流控制系统整治工作。在两江新区城管局的统筹部署下,我司需编制两江范围内三厂溢流控制“一点一策”系统化改造技术方案。

2.2比选范围:

编制单位收集所需资料,系统化开展溢流情况统计分析、排水分区划分、分区水质水量监测观测、溯源排查、分区问题诊断,并分类研究制定改造措施及改造计划,编制系统化整改方案,通过主管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修改并提交通过审查后的正式方案。

2.3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业主提供所需资料后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设计资质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6-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3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9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0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