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新增泰安城区充电桩施工队伍项目”(TATT-CG-2020-024)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在城区配备充足建设发展力量,现申请就城区(泰山、岱岳、高新)新增招标引入充电桩施工单位。
1.2预算金额:390万元(含税)。
1.3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1.4施工期限:自派工之日起30日内完工。
1.5保修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
二、★资质要求
2.1参选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参选人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参选人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选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下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之前,在结果明显处加盖参选人公章)。 经营异常或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3参选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以上三项具备一项即可,且须在有效期内);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人员至少3名,须具备电工证;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
2.6参选人应具备2017年1月份至今类似项目经验。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产品内容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的,不予认可。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参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4.1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满足资格要求的合格参选人数量为N,N≥6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各标段综合排名前5名的参选人为本标段的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排名前4名的中选候选人为本标段的中选人(本项目兼投兼中)。N<6时,则按如下方法处理:
(1)N=5,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综合排名前4名的参选人为本标段的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排名前3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N=4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综合排名前3名的参选人为本标段的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排名前2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3)N=3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综合排名前2名的参选人为本标段的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4)N<3时,本标段经二次决策后,重新组织比选;
份额分配具体如下:
标段 | 分配预算(万元) | N值 | 名次 | 分配区域 | 分配份额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候选人数量 |
标段一 | 240 | N≥6时 | 第一名 | 泰山区 | 30% | 4 | 5 |
第二名 | 27% | ||||||
第三名 | 23% | ||||||
第四名 | 20% | ||||||
N=5时 | 第一名 | 泰山区 | 50% | 3 | 4 | ||
第二名 | 30% | ||||||
第三名 | 20% | ||||||
N=4时 | 第一名 | 泰山区 | 60% | 2 | 3 | ||
第二名 | 40% | ||||||
N=3时 | 第一名 | 泰山区 | 100% | 1 | 2 | ||
N<3时 | 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 ||||||
标段二 | 150 | N≥6时 | 第一名 | 岱岳区、高新区 | 30% | 4 | 5 |
第二名 | 27% | ||||||
第三名 | 23% | ||||||
第四名 | 20% | ||||||
N=5时 | 第一名 | 岱岳区、高新区 | 50% | 3 | 4 | ||
第二名 | 30% | ||||||
第三名 | 20% | ||||||
N=4时 | 第一名 | 岱岳区、高新区 | 60% | 2 | 3 | ||
第二名 | 40% | ||||||
N=3时 | 第一名 | 岱岳区、高新区 | 100% | 1 | 2 | ||
N<3时 | 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 ||||||
4.2若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合格参选人数量仍然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选取1名中选人,若出现此情形以本条规定为准。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参选人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为0家时,本标段重新组织采购。(经二次策后,本标段重复第二次公开比选流程/变更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重新组织采购/终止采购。)
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单项评审内容得分,择优推选中选候选人。
五、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23日09点00分至2020年06月2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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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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