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鸿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工厂新媒体运营推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鸿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工厂新媒体运营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http://www.gsei.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M20241008003
项目名称:甘肃鸿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工厂新媒体运营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60万元。
项目限价:上下浮动1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2%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6)政府采购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备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8:30。
地点:临泽县绿岛C区七号楼二层邮政银行二楼--甘肃晟旻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代理机构处参与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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