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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蝶阀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4-10-12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蝶阀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蝶阀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见第五章

2.2样品按照第五章要求在开标时提交。

2.2.2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样品递交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1资质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为废标)。

3.2财务要求:阀门生产企业2023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1亿元/年。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含蝶阀销售的合同至少1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

注: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两个付款周期的发票。

②合同中可包含其他阀门,蝶阀在合同中的金额占比需大于等于100万元。

③发票可提供复印件盖鲜章作为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

a. 承诺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

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b.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

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c.投标人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d.投标人须按本章总则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e.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其他资料(1)承诺函中要求进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f.投标人承诺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及时供货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格式自理):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5其他要求:a. 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相应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名称、生产厂家、品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产品名称、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登记、验收(提交地点见开标当日大厅展牌)。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合同签订后退还。上述要求除递交的样品型号数量应相符外,其余不作为废标的条款,但投标人应主动配合按此要求进行递交。b.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2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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