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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科院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
2024-10-18

材科院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材科院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
工程项目名称
材科院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
项目概况
根据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基于项目开发的需要,拟采购一套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材科院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549/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本项目所招标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为一个非防爆撬装装置,主要用于催化剂评价、新工艺研究等试验。2)装置配置2个独立的反应单元,两个单元工艺流程独立设计、技术指标、配置方案分开设计,配置独立的控制系统,开停车互不干扰,最终分别安装在各自的框架上。3)装置采用英制管阀件,装置主体采用重型铝型材结构,底部带滚轮便于移动,设备安装、维护方便。控制系统要求实现装置操作的自动化,数据采集准确、及时。装置中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指标均可实现自动控制和自动检测记录,压力、温度、液位具有超限报警、联锁停车功能。4)装置可以进行小试连续工艺评价试验和反应工艺条件研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供招标版文件进行投标、报价、设计、加工、现场安装、调试、配合甲方完成试验运行、拆装、运输等。5)装置的保温采用编织加热套保温,加热采用循环油浴机和电加热,冷却采用循环制冷机,均需满足工艺控制精度要求。其它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50天以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材科院异丁烯综合利用评价试验装置一套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1.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1.3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1.5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无3.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套羰基合成装置和1套烯烃聚合试验装置(2套装置可以在1个合同或各1个合同中体现)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货物签收单或结算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或业绩确认函或安装调试确认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针对本次业绩要求相对应的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或者框架合同的,除提供年度协议或者框架合同的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或者框架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或者框架合同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 财务要求:3.4.1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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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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