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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购置生产用车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4-11-05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购置生产用车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购置生产用车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100%(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

名称

数量

车辆配置需求

2024款四门五座皮卡车(顶配)

2辆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2.3、质量要求:提供的车辆(包括零部件、备件、备品)必须是全新、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质保标准,随机持有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说明书等。

2.4、供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须取得投标车辆品牌的经销商资格证明材料,并且能够提供整车销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以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承诺书格式自拟):

A.质保期限:质保期限按车辆生产厂家三包政策执行,并不得低于国家车辆三包法规标准。

B.保修范围:具体保修范围按车辆生产厂家三包政策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月-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11月 5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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