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唐家桥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乙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唐家桥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乙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唐家桥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乙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
货物名称 | 规格 | 比选数量(吨) | 备注 |
乙酸钠 | 液体 | 1642.5 | 暂定量 |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 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按投标人承诺的时间执行)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 供货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且投标产品在过去3年(2021年-2023年)内,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00吨/年(提供有关产能证明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3 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非生产企业投标人,应得到产品生产厂家同意其提供该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同一生产厂家仅能自已或授权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4.4 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盖章原件,格式自拟)。
4.5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年乙酸钠销量达到1000吨。(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业绩需为投标人业绩,且需为国内业绩)。
4.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重庆市设有办事机构并且在重庆市主城区内设有库房的证明材料,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合同签订前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提供按时供货承诺书盖章原件)
4.7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主城区的运输保障,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4.8 以上资料如无特殊说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4年11月05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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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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