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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0-06-29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汕尾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500-202006-078-0010       

四、PPP项目名称: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5.1项目名称: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5.2所属领域类型:市政类。

5.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5.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海湾水质净化厂(红海湾污水处理厂)附近。

5.5服务范围:广东省汕尾市中心城区东部(红海大道以东区域)、红海湾开发组团及捷胜组团(远期纳入)。

5.6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工程建设日处理规模10万m3水质净化厂,3座泵站,配套建设污水干管总长约30.93公里,尾水管长2.18公里和厂区内园林绿化、综合楼等配套设施。污水干管覆盖汕尾市城区东片区和红海湾开发区部分地区。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厂址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海湾水质净化厂附近,总用地面积约11.0 万平方米,一期用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

汕尾东部水质净化厂总规模20万m3/d,首期水质净化厂建设规模10万m3/d,远期10万m3/d。其中厂外压力管、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厂内一期土建及设备安装均按10万m3/d完成,并预留远期建设用地。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需在合作期内对汕尾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进行运营维护管养服务,并提供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服务。

5.7本项目合作期为30 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5.8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0924.6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8558.0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804.04万元,工程预备费10947.55 万元、建设期利息5327.1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7.94 万元;

主要包括东部水质净化厂及其配套管网两部分,其中东部水质净化厂总投资为93193.40万元,配套管网总投资为67731.24 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汕尾市财政局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由PPP模式确定后的社会资本方成立的项目公司以资本金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投资。

5.9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通过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由实施机构另行组织实施,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5.10合作期内,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审核项目的设计,对项目公司建设及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费用拨付、相关优惠政策(如有)的落实等工作。

5.11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政府按项目合同的约定,结合项目运作的绩效,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营补贴。本项目的政府付费由汕尾市财政局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预算。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6.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商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申请人注册成立不满1个年度的,可提供申请人自行出具的2020年度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同等类型证明材料,或出具不存在欠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承诺书”);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承诺书”);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详见“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6.2、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6.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在上述网址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注:1、对于上述网站尚未开通地区的企业,则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6.4、汕尾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 项目的投标。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中标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社会资本中标后,未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各方的职责也不得变更;

(5)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资参股PPP项目公司(即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均不得为0)。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格式详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7、资格预审申请人已按要求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七(一)、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方法:

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一楼)进行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法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登记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符合“七、对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7.3要求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复印件。

备注: 

1. 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可能被要求补齐资料后再参与本项目的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由联合体牵头方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即可,但需在登记表填写所有成员方名称,并且与后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成员方保持完全一致。

七(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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