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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船舶综合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2024-11-15

物流公司船舶综合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船舶综合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船舶综合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提供船舶海事服务、港口服务、进出港服务、船舶取证服务、船舶相关费用代垫等综合代理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物流公司船舶综合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941/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船舶进出港手续、解系缆服务、安排加装淡水、办理船员登离船手续、海事安检服务、船检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检查服务、办理船舶证书、船舶海事安全检查服务、船舶排污口铅封服务、船舶进出港港务服务、海事协调等船舶综合代理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船舶进出港手续、解系缆服务、安排加装淡水、办理船员登离船手续、海事安检服务、船检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检查服务、办理船舶证书、船舶海事安全检查服务、船舶排污口铅封服务、船舶进出港港务服务、海事协调等船舶综合代理服务。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船舶综合代理服务验收业绩,累计结算金额大于 50万元(可多个合同累计金额相加)。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或邮件委托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签署页、结算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还应至少提供 1个完成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个及以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算为 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截图(已备案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可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wtis.mot.gov.cn)首页左侧“资质查询”边栏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查询栏目查询是否备案。)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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