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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0年至2021年南宁智能换电柜建设安装施工服务框架项目比选公告
2020-07-07

本比选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0年至2021年南宁智能换电柜建设安装施工服务框架项目(项目编号:05-09-04D-2020-D-D10435),比选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广西能源公司2020年至2021年南宁智能换电柜建设安装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数量:预估采购225台智能换电柜安装施工服务,施工范围包括换电柜的基础平台建设、外电引入、换电柜(含电池安装)安装的一体化施工服务,与业主洽谈和外市电引入设计,实际发生数量以订单为准。

1.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732827.63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建设地点:南宁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根据铁塔公司现行模块化基准价格,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如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标的进行集中认证/招标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对本次采购标的进行集中认证/招标,则比选人组织的本次采购结果自然终止,参选人须考虑本风险。

1.8中选人数量、中选区域及份额占比: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3个,根据能源经营部的预估需求及资源分布情况,同时根据《综合评估法应用指导意见(试行)》广西铁塔收文〔2020〕676号文件对3家供应商等中选份额分配建议为5:3:2,本项目各中选人对应的中选区域及份额占比如下:

序号

中选人顺序

中选区域

中选份额

预估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第一中选人

青秀、江南、良庆

50.7%

189.25

2

第二中选人

西乡塘、武鸣、马山

30.7%

114.6

3

第三中选人

兴宁、邕宁、宾阳、上林、横县、隆安

18.6%

69.43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3参选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参选人企业成立时间不满足则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5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5.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5.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5.3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2.6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7.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7.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7.3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0年2月-2020年6月在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2.8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完成的换电柜设备安装施工或者基站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项目内容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至少附上一个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其他结算依据,无框架合同仅有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可,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2.11.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1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11.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2.11.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11.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1.9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11.10在履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相关合同时因不接受违约处罚或违约被终止合同而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8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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