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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项目项目公告
2024-12-30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A、财产一切险

序号

项目名称

保额(万元)

免 赔

1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125971.79

一、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二、洪水、暴风、暴雨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80%,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地上水上浮(物)造成的损失(赔偿限额:?300万元)、树根自然生长渗透造成的损失(赔偿限额:?200万元)

2

西永污水处理厂

27060.72

3

白含污水处理厂

17833.08

4

渝中污水处理厂

24994.05

5

管网公司

187456.95

6

东港污水处理厂

17492.07

7

大九污水处理厂

12097.79

8

沙坪坝污水处理厂

9817.95

9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16787.63

10

唐家桥污水处理厂

2500.00

11

土主污水处理厂

38669.98

12

西彭污水处理厂

11488.99

13

茶园污水处理厂

16488.70


合计

508659.70

B、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赔每人偿限额(万元)

免 赔

备注

3000

1500

20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人身伤亡不计免赔


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其中公众责任险每份合同的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

2.2服务期:财产一切险:1年,公众责任险:1年。

2.3服务地点:重庆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购买比选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应为财产险保险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且每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给一家省级分支机构。如投标人为财产保险总公司,则提供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投标人为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则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鲜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比选范围内的所有险种(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善的营业网点,能够覆盖本次比选保险标的所在地方(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50万元以上的财产一切险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用户保单或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尾页、签章页、应能清晰看出合同主体、签订时间、保费等关键信息)。

3.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财产险保险总公司,则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投标人为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则提供投标人总公司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如投标人为财产险保险总公司,则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投标人为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则提供投标人总公司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以上要求提供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12月30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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