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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项目[HBXT-2024-14792]-比选公告
2025-02-08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项目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4792),采购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项目,项目预算含税3760000.00元,不含税3327433.63,增值税税率13%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包括3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互联网JG系统。覆盖市区两级的互联网JG系统,包括1套市级及13套区级系统。同时增加1套市级互联网JCQ管理系统,通过其与市区两级的监管系统级联对接。

2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办理、数据在线报送。

3网络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7台国产服务器、2套国产数据库、7套国产操作系统、1套安全套件等。

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管理中心服务器(外网)

2

含防病毒系统

2

处置中心服务器(内网)

3

含防病毒系统

3

业务可视化服务器(内网)

1

含防病毒系统及国产中间件

4

安全套件服务器(内网)

1

含防病毒系统及国产中间件

5

国产数据库(成品软件产品)

2

/

6

国产操作系统(成品软件产品)

7

/

7

安全套件管理系统(成品软件产品)

1

含管理平台和10个授权

8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成品软件产品)

1

/

9

互联网接入口管理系统(货物产品)

1

/

10

互联网系统(成品软件产品)

14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付

1.4交付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5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3327433.63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2022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2020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2020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供应商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供应商须具备2022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器或软件系统或信息化。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针对互联网接入口管理系统、互联网系统、安全套件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制造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以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280900分至2025211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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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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