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镇江新区姚桥镇秸秆焚烧自动预警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BTX-2020-TT020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镇江新区姚桥镇秸秆焚烧自动预警硬件设备采购。
1.2 采购内容:6套热成像双目云台摄像机(含支架辅材)、1台视频网络硬盘录像机NVR、8块硬盘。
1.3 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不含税金额19.90万元。
1.4 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方式。
1.5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6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7 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1.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9 服务期:3年。
1.10 设备供货期: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到货。
1.11 项目性质:货物。
1.12 标包划分:不划分。
1.13 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为100%,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排名靠前中选候选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比选。
1.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9.9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应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本,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或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4.本次应答产品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关键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标识★的条款。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其他
须提供承诺函,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应答或者中选资格。
2.6.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应答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以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期间通过登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记录为准,应答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
2.8.满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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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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