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铅酸蓄电池活化采购项目(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铅酸蓄电池活化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BXT2020-403074),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铅酸蓄电池活化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预算15万元(含税)。采购内容为110组铅酸蓄电池活化。
1.2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中选1名。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发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本项目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铁塔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费支付请在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参选平台操作(https://zb.hbxttx.cn))。具体如下: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6日9时00分至2020年0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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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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