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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通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合作伙伴(2020年第二次滚动)招募项目【第一批次A01】招募公告
2020-07-16

广东联通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合作伙伴(2020年第二次滚动)招募项目【第一批次A01】招募公告

本项目为(项目名称:广东联通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合作伙伴(2020年第二次滚动)招募项目)([含批次]的项目编号:ZB-03-04H-2020-D-C11036A01),招募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拟公开招募广东联通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省公司各部门及各地市分公司在联通电子商城上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自主实施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募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募,凡有意向、且符合本招募公告“2、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本项目为电子招募,不涉及纸质。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及规模(含采购包划分):

随着智能终端功能不断升级、换机周期逐步增长,消费者对终端实物演示体验的需求呈增长态势。为丰富营业厅的服务种类、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终体验服务,提升营业厅的进厅客流以便挖掘营销机会,省公司拟引入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合作方,提升门店服务和运营能力,最大化提高客户线下购物体验和加强对营业厅的引流,不断提升客户感知。拟开展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招募工作。

拟引入营业厅终端演示租赁业务合作方招募,提升门店服务和运营能力。

1.2、招募结果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省公司及21个地市公司。

1.3、审查方式:

合格制:不限报名单位数量、不限制可入围单位数量。凡符合公告【2、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均可报名参与。

1.4、常态化招募的规定:

(1)本项目实施【常态化招募】,即滚动招募多个批次。每个批次的报名时间、申请文件截止上传时间、申请文件的评审时间,以对应批次的招募公告【5、招募文件的获取】为准。

(2)本招募公告涵盖的批次,仅为【第一批次A01】。

(3)同一项目的不同批次,入围的供应商进入同一供应商库。故已经入围的供应商,无须参与后续批次。

1.5、本项目的同类项目详细说明:指终端销售、终端租赁或终端维修项目。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允许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募申请。】

申请人(或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

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注册资本,其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显示开办资金)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任一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

不存在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3类证明材料中的任1种:

(1)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18年/2019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18年/2019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图。

(3)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18年/2019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业绩要求:

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近三年(自2017年4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详细说明详见招募公告1.5条款),提供不少于3个合同,且合同总金额累计不少于500万。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申请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合同内已签订的订单合计总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团队人员:

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和1名团队人员,须提供2019年7月1日至今,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5、常驻机构或响应能力(申请人三项选其一即可)

(1)在项目实施地(广东省)设有常驻机构或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须提供房产证或有效的租赁合同;

(2)承诺自收到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设立常驻机构,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承诺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代理商要求:

本次招募同时接受原厂和代理商申请,申请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2.7、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8、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9、其他承诺(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签字盖章)

(1)申请人须承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和广东联通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

(2)申请人须承诺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并提供《交易模式应答承诺书》(见招募文件附件)、《运营支撑承诺书》(即承诺入围后,为招募人组建不少于2人的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3)申请人须承诺具备向全省21个地市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4)申请人须承诺线上向电子商城提供真实有效的物流配送信息。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招募说明

3.1、招募释义:通过公开市场招募,确定合格供应商,在中国联通自有电子商城注册上架,然后根据公司各层级生产经营单位/需求单位对各类物资和服务的具体需求,在电子商城平台进行公开询价,最终确定供应商及价格的采购方式。

3.2、本项目招募的基本原则:①合格制(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②按订单评价;③违规(约)退出。

3.3、资格审查(即初步评审)说明:评审小组根据招募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按时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入围本项目,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

3.4、资格审查标准及详细内容见第三章“招募评审办法(合格制)”。

4、招募后续询价说明

4.1、询价内容:详见每个询价批次的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4.2、询价范围:经招募合格并在中国联通自有电子商城注册的供应商。

4.3、询价组织:招募人通过中国联通自有电子商城系统发起询价。

4.4、评审办法: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4.5、付款比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询价文件要求,按约付款。

4.6、退出原则:根据管理规定,违反廉洁协议、被检查通报、后评估不达标、被合理投诉等情况,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警告、下架、退出以及进入黑名单等处罚。

5.招募文件的获取(本批次)

5.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以下内容:

本项目招募公告“条款5.2.3”的【操作内容】概述:

(1)“联通交易平台”的操作内容:报名步骤一、上传申请文件。

(2)“诚E招”的操作内容:除“联通交易平台”的操作内容外、与本项目相关的剩余所有操作——报名步骤二、保证金凭证的单独上传、保证金的退款进度查看、标书费发票的申请和下载、入围通知书和招募结果通知书的下载、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申请和下载等。

5.2、招募文件的获取(本项目的报名):

5.2.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07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2、招募文件费用:本批次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2.3、招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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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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