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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创新项目项目公告
2025-04-11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创新项目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创新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创新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2.1.1配合比选人编制《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研究实施方案书》,出具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初步设计图。方案书编制完成和出具图纸后,完成了改造项目的10%。

2.1.2 刮砂机构研究:根据目前沉砂池结构情况对集砂池进行技术改造配合刮砂机使用,根据沉砂池工作原理,研材究刮砂机构的质选择。驱动模式,运行模式,传动模式,刮砂板结构形式,刮砂机构安装位置,实现刮砂机构能定时无死角收集池底淤积的泥砂。得出最佳的设计方案,出具试验报告。该研究完成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25%。

2.1.3 排沙装置研究:根据泥砂的理化特性(如砂石含量、纤维物质含量等)选择排沙泵的最佳种类;根据泥砂的堆积点位选择最佳的安装位置;根据泥砂的堆积量选择最佳的运行和控制模式。初步分析,排沙泵初步选择转子泵,安装于设置的积泥斗处,运行时间与刮砂装置时间相匹配。选着最优型号,出具试验报告。该研究完成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40%。同步开展排沙泵更新改造项目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55%。

2.1.4 砂水分离装置研究:沉砂池内泥砂被排沙泵排出后需要采用砂水分离装置对泥砂进行最后的分离去除。运行较为成熟的砂水分离器,此产品为污水处理厂的主流产品。本次研究可以借助原一二期处安装的砂水分离器作为大沉砂池泥砂的分离装置,需论证其处理负荷、泥砂排入管线走向和排砂管大小。该研究完成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65%。同步开展排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80%。

2.1.5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组装:相关内容研究完成后,出具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系统设计图,需对整套系统进行组装调试,实现集成化和产品化,能实现便捷拆装和维护。刮砂装置系统具刮砂功能,行走时间设置功能,自动监测功能等。提供1套成品并进行安装,并配合排砂泵、排砂管道、砂水分离器配套使用,实现自动刮砂、排砂及砂水分离。该研究完成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90%。

2.1.6 编写《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研究结题报告书》。该研究完成后,完成了整个项目的100%。

2.1.7 技术咨询服务中涉及到实验装置、数据分析、实验设备、材料、集砂池技术改造、刮砂系统设备等由中标单位提供。

2.1.8本项目提供的刮砂系统设备和集砂池改造归比选人所有。

2.2比选范围: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创新项目。

2.3 服务期限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30天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截止时间为经比选人论证后的《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研究实施方案书》内约束提交结题报告为准,暂定一年;按照经比选人评审的研究方案内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研究。

2.4服务要求

2.4.1严格按照项目研究方案推进研究工作。

2.4.2各项研究数据达到真实可靠。

2.5服务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备相应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技术改造能力。

3.3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4因该研究项目的实施与生产运行为交叉作业,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全程配合工作,确保比选人生产安全运行。在与比选人对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确认后,须持有经比选人签字的《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大沉砂池自动清淤装置创新项目现场踏勘签认单》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在2025年04月16日11时00分前进行现场勘查,并将比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装订入投标文件(勘查地址: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污水处理厂;联系人:陈老师,18983921255)。

3.5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2月-2025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04月18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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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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