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宁夏中卫市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申报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08-11-04H-2025-D-E08242),采购人为宁夏中卫市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入围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围绕政府资金补助政策,开展政策分析、申报规划、申报辅导、资料准备、迎审、结果跟进等,包括国家、地方政策的获取、深入解读(培训)、分析,对外项目申报规划、项目评审、编制申报材料、项目实施过程咨询、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指导、财务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规划及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服务地点:主要服务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4入围单位数量:2家。
1.5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2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3 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被公示为失信惩戒。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申请人承诺入围后在后期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性质为直接服务,不通过第三方代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的方法
3.1本次公开入围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申请人为合格供应商。
3.2评审标准和详细内容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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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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