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荔湾区卫生健康局智慧医疗一体化服务平台运维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荔湾区卫生健康局智慧医疗一体化服务平台运维项目
2.项目编号:ZB-15-04D-2025-D-E06964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预算:84万元(含税)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采购内容:为确保荔湾区智慧医疗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平稳、高效运行,通过2025年荔湾区卫生健康局智慧医疗一体化服务平台运维项目比选,确定一家运维服务供应商,实现维护和提升智慧医疗一体化服务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平台能够持续为区域内的健康管理提供支持和服务等运维目标。,具体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3、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存在上述情形,则评审时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只接受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参选文件。
6、参选供应商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供应商,并支持采购人在云平台网上超市交易。(提供截图证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6日17时30分;
3.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