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温州市分公司平阳鳌江镇滨江中心片等6个小区智能化安防集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温州市分公司平阳鳌江镇滨江中心片等6个小区智能化安防集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217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平阳鳌江镇滨江中心片等6个小区智能化安防集成系统服务,包括出入口人脸门禁系统、人脸身份登记系统、车辆抓拍识别系统、安防中心服务等。
1.6采购预算:265.5万元(含税),以各采购包成交含税金额作为合同含税上限金额,据实结算。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采购包。具体采购包划分如下:
采购包号 | 采购包名称/服务地点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份额 | 预算(含税,万元) |
1 | 龙湾区 | 1 | 1 | 171.319 |
2 | 平阳县 | 1 | 1 | 60.681 |
3 | 鹿城区 | 1 | 1 | 33.5 |
合计 | 265.5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供应商需在响应函中明确成交优先顺序。同一供应商所投所有采购包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采购包号的先后顺序。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各采购包1名,份额均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采购包 | 采购包名称/服务地点 | 序号 | 内容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项) |
1 | 龙湾区 | 1 | 出入口人脸门禁系统 | 33390 |
2 | 人脸身份登记系统 | 11320 | ||
3 | 车辆抓拍识别系统 | 26040 | ||
4 | 安防中心服务 | 304710 | ||
2 | 平阳县 | 1 | 出入口人脸门禁系统 | 33390 |
2 | 人脸身份登记系统 | 11320 | ||
3 | 车辆抓拍识别系统 | 26040 | ||
4 | 安防中心服务 | 304710 | ||
3 | 鹿城区 | 1 | 人脸身份登记系统 | 11320 |
2 | 安防中心服务 | 30471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温州市分公司平阳鳌江镇滨江中心片等6个小区智能化安防集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2交付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具备服务条件
2.3服务期限:自具备服务条件之日起3年
2.4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9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智能化安防类】。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5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温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综合服务-支撑服务-拓展业务技术支撑-运行维护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5月13日17时30分至2025年05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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