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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5年望城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9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5年望城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5-1112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5年望城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保证消防安全,现需采购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项目预估金额70000.00元(不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预估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2.5交货地点:采购人要求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1.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7交货期:收到订单后10个日历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整体折扣报价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主要设备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衬胶消防水带。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如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出现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2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响应,其相关响应将均被否决。制造商(原厂)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均被否决。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原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610000000秒至2025613日24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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