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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天津院20252028年度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
2025-06-13

海油发展-天津院2025-2028年度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2025-2028年度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2025-2028年度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天津院2025-2028年度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需求,三年预估需求量350吨。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2025-2028年度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92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PRO-10预处理催化剂和THAT系列加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三年预估需求量为350吨。1、合同签署模式: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在预估价格范围内,根据评标方法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范围需包括催化剂类产品(包括催化剂或催化剂载体或氧化铝或分子筛)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等内容,并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催化剂类产品的加工服务或供货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加工服务或销售合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加工服务或货物验收材料(加工服务或货物验收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加工服务或已到货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加工服务或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加工服务或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加工服务或货物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加工服务或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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