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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20年油机管理模块(第二批)采购项目
2020-08-05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20年油机管理模块(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20年油机管理模块(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20年油机管理模块(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地点:广元市。

1.3比选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20年油机管理模块(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和报价书),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所有。

1.4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5项目规模:预估含税金额为7.91万元,实际规模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具体情况为准。

1.6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推荐前2名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推荐第1名为中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相等技术分高者优先。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确定综合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资格审查方式和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20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采购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7、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8 59:00 到 2020年810日 17:0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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